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,东汉置,为洛阳县令的佐吏,掌兵事,禁盗贼,主治安。汉制,大县尉二人,小县尉一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县》注引《汉官》曰:“洛阳令秩千石,丞三人四百石,孝廉左尉四百石,孝廉右尉四百石。”
任官制度。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。疏名上请而任。详见“注差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魏书·羯胡石勒传》: “(石虎)遣司虞中郎将贾霸率工匠四千,于东平冈山造猎车千乘。”
人死后,由朝廷依其生前行事给予相应称号,称为谥。其号称“谥号”。起于西周,历代因之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死谥,周道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殷以上有生号,仍为死后之称,更无别谥。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例是也。周
官名。明朝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都给事中的通称。每科一人,正七品。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始置,初正八品,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正七品。各掌本科事务。参见“六科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六科给事中
见“卫率府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卫尉寺置,掌收储军器衣甲。官库名。见“内弓箭库”。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
见“参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