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牧监
官名。唐置,掌群牧孳课之事,属太仆寺。唐制,凡养马五千匹为上监,置监一人,副监二人,丞二人。所属有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
官名。唐置,掌群牧孳课之事,属太仆寺。唐制,凡养马五千匹为上监,置监一人,副监二人,丞二人。所属有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《晋书·凉武昭王李玄盛传》: (李暠以)索承明为牧府右司马。” 为州牧府主要僚属,掌军务。位在郡太守之上。参见“牧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国史馆之长官。掌修清国史。由皇帝在满、汉大学士及尚书、侍郎内特简,无定员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官名。清置,为国史馆的长官。见“国史馆”。
官名。金朝皇后位下女官。掌首饰、衣服、器玩诸宝财货,裁制缣彩之事。设一员,秩正九品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秉衣”。
爵级名称。太平天国后期滥封王爵,封王而不定王号者为五等王,概称列王。《黄文英自述》:“那五等王一概都叫列王。”
官名。宋仁宗皇祐元年(1049)始置,以宠待旧相。其后,宰相善罢而不除使相者例加此职,以罪黜免者则否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二品。掌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,无官守,无典掌,而资望极高。
官名。汉朝西域扜弥、于阗等国置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扜弥国、于阗国、莎车国、疏勒国、姑墨国、龟兹国、危须国等皆设此官,为低级军官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
官署名。清置,每翼二局,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。特派副都统二人(每翼一人)主管之,下设参领二人,散秩官二十四人,骁骑校二十四人,管理两翼四局匠役打造各种军器。
参见“比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之职官。掌文书案牍。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、二等;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、三等。又,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,所属亦有书记官。详见“一等书记官”、“二等书记官”、“三等书记官”。民国时
国民党政府的民意机关。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四月十二日,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根据《抗战建国纲领》所确定的原则而制定的《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》。《组织条例》第一条说:“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,为集思广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