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百石吏
战国时年俸为三百石粮谷的官吏。燕、秦等国置。《史记·燕召公世家》:“王(哙)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。”
战国时年俸为三百石粮谷的官吏。燕、秦等国置。《史记·燕召公世家》:“王(哙)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。”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四人,十三年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置二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南朝陈置,掌撰诏诰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其有特发诏授官者,即宣付诏诰局,作诏章草奏闻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。是皇帝临朝及出行时的主要侍卫武官之一,统殿中兵护卫皇帝,位在殿中将军之下。以明解军令的清望之士担任。
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
官名。即仓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仓部员外郎。
即“贝勒依法依旦尼达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乐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初隶巡警部。掌全国警察行政、警务人员考绩、经费预决算、户口等事。辖行政、考绩、统计、户籍四科。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,每科设员外郎一人。三十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长官。在不设州郡的地区,如西边、北边诸镇,兼统军民; 在设州郡的内地,主要掌军政,但兼任驻在州刺史时,亦兼理民政。北魏前期多以宗室或鲜卑勋贵为之,多兼刺史,并持节、都督邻近州镇,地位
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黄门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所属有中黄门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。其所掌同中黄门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