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拘收司
官署名。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掌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籍其名件而督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咸平四年(公元1001年)置,以都磨勘司兼掌,属三司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按名籍而督催之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掌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籍其名件而督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咸平四年(公元1001年)置,以都磨勘司兼掌,属三司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按名籍而督催之。
官员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置,属侍从贴职,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保和殿大学士。官名。宋政和五年(公元1115年)置宣和殿学士,以两制充任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七年(公元1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文官履历稽核存储,简任官开单请简,委任官资格审查,并考试、处分诸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汉初王国设宗正,掌亲属及王世谱,序录嫡庶之次,及宗室亲属远近等。景帝中五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西汉置,由王国自行辟除,掌王的宗族之事。景帝中五年(公元前145年)省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督运三班使臣”。
官名。明朝置,文思院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。职掌参见“文思院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郡属官。仅置于边郡如朔方郡等。官名,汉魏皆置,为边郡塞曹的长官,掌边塞事务,也奉命出使。参看“塞曹掾史”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。
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持佛教僧务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: “初,(道武帝) 皇始 (396—398) 中,赵郡有沙门法果,诫行精至,开演法籍。太祖闻其名,诏以礼征赴京师。后以为道人统,绾摄僧徒。”文成帝和平(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