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卫侍郎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三卫郎置,品秩同太中大夫(从四品),总领三卫之事。五年罢。参见“三卫官”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三卫郎置,品秩同太中大夫(从四品),总领三卫之事。五年罢。参见“三卫官”。
前代的帝王。《战国策·赵策三·建信君贵于赵》:“且王之先帝,驾犀首而骖马服,以与秦角逐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赵高说二世曰:先帝临制天下久,故群臣不敢为非、进邪说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》:“
官名。《汉书·昭帝纪》有“勾盾弄田”之语,勾盾大约是宫中的空地,故能辟为皇帝游玩的弄田。西汉置钩盾令及丞,属少府。后汉沿置,令秩六百石,以宦者为之,掌管京城附近诸池、园苑及其中果蔬等种植之事。其下有丞
官名。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。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(部属),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、四人,管理大小事务。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。官名。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,又写作“斋桑”,本汉语“宰相”之转,用做“管事者”
知州与通判合称。
官名,为地方基层组织官吏,掌五十家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;“古之制,边县以备敌也,使五家为伍,伍有长;十长一里,里有假士。”假士,即里长。
参见“从事中郎”。官名,即从事中郎。北周末年避杨忠讳,改从事中郎为从事内郎,其职事详见“从事中郎”条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唐代京兆、河南、太原三府的合称。唐于京都置牧,以为京府正官,设别驾或长史为其佐官。但充任京都之牧者,均为未出閤的皇子,而政事由别驾(贞观末改为长史)主持,职小任大,名实相乖。至玄宗时改长史为尹,始能以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总诸行宫契丹汉人之事。道宗清宁元年(1055),“诏部署院,有事机密即奏,其投谤讪书,辄受及读者并弃市。”《辽史·道宗纪一》置都部署、知事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为郡属官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: “诏于州郡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