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中台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专掌稽查坛庙警卫,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、交查要件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为正副主官,帮办二人,协助办事;委员三十四人,分理本处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审计官”。
官名。唐置太子左右谕德,分属左右春坊。掌谕皇太子以道德,随时讽赞。员额各一人,秩正四品下。宋沿置,降其秩为从六品。辽左右春坊亦分置太子左右谕德,属南面官。金亦置左右谕德,与左右赞善同为东宫僚属。元于皇
官名。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。掌本衙门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设,满、汉各一人,皆由工部拟定正陪,钦派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
“典祠令”、“典祠长”省称。
官名。北齐有此职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,中州从七品下,下州正八品上。至唐为“司士参军”,参见该条。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,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名。明、清宗人府属官。经历司设,一人,明为正五品,清改正六品。掌出纳文移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。文帝开皇三年(583)由都官尚书改名。唐朝沿置,正三品。唐中叶后,多以外官兼任,渐成空衔,侍郎实掌部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司刑太常伯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