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府
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静江府置,后为广西布政使司治。治所在临桂县 (今广西桂林市)。清为广西省会。辖境相当今广西东北部永福、阳朔以北地区。1913年废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静江路为府,五年改名桂林府,治临桂县(今广西桂林市)。属广西布政司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、资源、龙胜、全州、兴安、灵川、灌阳、永福、阳朔等市县。1913年废。明、清为广西省会。
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静江府置,后为广西布政使司治。治所在临桂县 (今广西桂林市)。清为广西省会。辖境相当今广西东北部永福、阳朔以北地区。1913年废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静江路为府,五年改名桂林府,治临桂县(今广西桂林市)。属广西布政司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、资源、龙胜、全州、兴安、灵川、灌阳、永福、阳朔等市县。1913年废。明、清为广西省会。
即六川。《淮南子·墜形训》 作“六水”。
①明置,属广宁卫。即今辽宁盘山县东南西牛堡城子。明《辽东志》卷3:“西宁堡官军四百七员名,堡东布花堡可屯兵,堡西河湾空可按伏。”②即今四川雷波县东北西宁镇。清嘉庆《马边厅志》:西宁堡“去边城九十里。在
又名鹅公滩。即今江西浮梁县东北鹅湖镇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12: 浮梁县有鹅公滩。
1948年革命根据地由内乡县析置,治所在西峡口(今河南西峡县)。因县驻地而得名。次年1月改称西峡市(镇级),属内乡县。同年12月复置西峡县。在河南省西南部,西邻陕西省。属南阳市。面积 3453 平方千
①唐贞观七年(633)置,为龚州治。治所在今广西平南县。明郭子章《郡县释名》广西卷:“取南方太平之义也。”天宝初为临江郡治,乾元初复为龚州治。南宋属浔州。元属浔州路。明属浔州府。民国初属广西苍梧道。1
亦作陶洪坝。在今四川叙永县南。《明史·侯良柱传》: 崇祯二年 (1629),“总督朱燮元遣贵州总兵许成名复赤水卫,(奢) 崇明、(安) 邦彦以十余万众来争。成名还永宁,贼追之锐甚。良柱偕监军副使刘可训
1937年析巩留县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新源县。1939年改为新源设治局。又称恰克满设治局。1939年由巩留县析置,治那里格(今新疆新源县新源镇)。1942年更名新源设治局。
宋代黎州诸少数部落之一。在今四川昭觉县南。《宋史·蛮夷传四》:黎州诸蛮“风琶部在州西南一千一百里”。
1932年3月中央革命根据地由南康、赣县、信丰三县析置,驻韩坊 (今江西赣县南韩坊)。后迁牛岭 (今江西赣县东南牛岭)、畚岭 (今江西于都县西南畚岭)。1934年3月改名登贤县。旧县名。中央苏区江西省
在今四川绵阳市东南一百十里玉河镇。《元和志》 卷33魏城县: “隋大业十年自盐泉井移魏城县理此,属金山郡。按盐泉井在今县东南四十五里,盐泉县理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