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鹿县
①秦置,为巨鹿郡治。治所在今河北平乡县(乞村)西南平乡镇。北魏景明二年(501)移治今平乡县西南平乡镇东三十里,属南赵郡。北齐废。
②东魏武定七年(549)置,为安远郡治。当在今江苏盱眙县境。北齐废。
③隋大业初改南䜌县置,属襄国郡。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。唐属邢州,嗣圣元年(684)移治今巨鹿县。北宋属信德府。金属邢州。元属顺德路。明属顺德府。民国初属直隶大名府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
①秦置,为巨鹿郡治。治所在今河北平乡县(乞村)西南平乡镇。北魏景明二年(501)移治今平乡县西南平乡镇东三十里,属南赵郡。北齐废。
②东魏武定七年(549)置,为安远郡治。当在今江苏盱眙县境。北齐废。
③隋大业初改南䜌县置,属襄国郡。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。唐属邢州,嗣圣元年(684)移治今巨鹿县。北宋属信德府。金属邢州。元属顺德路。明属顺德府。民国初属直隶大名府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
故址在今山西太原市。《水经·汾水注》:“《魏土地记》曰,(晋阳)城东有汾水南流,……水上旧有梁,青荓殒于梁下,豫让死于津侧,亦襄子解衣之所在也。”清代已圮。
在今广东兴宁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3兴宁县: 消陂尾隘在 “县南七十里。亦路出程乡,为水口之外卫”。
在今贵州黎平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1黎平府:水井堡在“府南二十里。有土城,周一里”。
①西汉置,为安定郡治。治所即今宁夏固原县。东汉末废,十六国时复置,前赵为朔州治。北魏太延二年 (436) 改置高平镇,正光五年(524) 复为县,为高平郡治。西魏废帝时改为平高县。②东汉章帝改橐县置,
亦作波居县。唐置,属羁縻长宁州。治所在今四川长宁县境。后废。
又作塔水坝。即今四川安县南塔水镇。清嘉庆 《安县志》 卷11: 塔水坝 “属彰明县者十之六,系插花地,非连界也。城南五十里”。
即今安徽广德县东北七十里五峰岩。《明一统志》卷17广德州:五花岩山“在州城北七十里。横列五峰,高三百丈许。最高峰顶有白佛祠,石壁上刊天宝年号”。
唐开元后置羁縻州,属雅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康定县境。北宋属雅州。后废。
春秋卫邑。即今河南濮阳县东北古干城。《诗经·邶风·泉水》:“出宿于干,饮饯于言。”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:卫国县“有竿城”。即干城之讹。古邑名。春秋卫邑。即今河南省濮阳县东北古干城。《诗经·邶风·泉水》:
即今四川若尔盖县北红星乡 (热当坝)。清雍正元年 (1723) 置热当寨土百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