耳:语助词,而已。一作“尔”。 为了国事,忘记家事;为了公事,忘记私事。 形容一心为国、为公。语出《汉书.贾谊传》:“国耳忘家,公耳忘私,利不苟就,害不苟去。”明.李贽《焚书.读史.晁错》:“是故
42` 唐.房玄龄等撰《晋书.陶侃传》(卷六六):“(陶侃)常语人曰:‘大禹圣者,乃惜寸阴,至于众人,当惜分阴,岂可逸游荒醉?生无益于时,死无闻于后,是自弃也。’”原是晋时陶侃劝勉别人惜时有所作为的话
旧题汉.刘歆《西京杂记》卷三:“高祖(刘邦)初入咸阳宫,周行库府,金玉珍宝,不可称言。……有方镜,广四尺,高五尺九寸,表里有明。人直来照之,影则倒见。以手扪心而来,则见肠胃五脏,历然无孩(音aì,同碍
源见“海棠睡”。咏海棠。清唐孙华《汪见三新移溪亭书室》诗:“日暖银塘散晓烟,好花如睡柳如眠。”
《史记.李将军列传》载:李广获罪,当斩,赎为庶人。“家居数岁。广家与故颍阴侯孙屏野居蓝田南山中射猎。尝夜从一骑出,从人田间饮。还至霸陵亭,霸陵尉醉,呵止广。广骑曰:‘故李将军。’尉曰:‘今将军尚不得夜
同“叱石为羊”。南朝 陈阴铿《赋咏得神仙诗》:“聊持履成燕,戏以石为羊。”
源见“夜雨对床”。谓朋友兄弟欢聚相叙。清蒲松龄《代毕刺史祭新城五十二太翁文》:“后同客乎京华,又恋恋于晨夕,雨夜连床,花朝共席,笑倾肝膈。”
滋:愈加。章:同“彰”,严明。 法令规定再严明,盗贼还是接连出现。 表示消灭盗贼,不能单靠严刑峻法。语出《史记.酷吏列传.序》:“老氏称‘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,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法令滋章,盗贼多
源见“荐鹗”。喻指杰出的人才。宋辛弃疾《贺新郎.韩仲止判院山中见访》词:“当年众鸟看孤鹗,意飘然,横空直把、曹吞刘攫。”
《后汉书.周磐传》:“公府三辟,皆以有道特征,磐语友人曰:‘昔方回、支父啬神养和,不以荣利滑其生术。吾亲以没矣,从物何为?’遂不应。”唐.李贤注:“《列仙传》曰:‘方回,尧时隐人也。尧聘之,练食云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