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宗法制度,嫡长子称宗子,其余嫡出庶出称“支子”。《礼记.曲礼下》:“支子不祭,祭必告于宗子。”《仪礼.丧礼》疏:“支子,第二以下庶子也。不言庶子云支子者,若言庶子,妾子之称,是以变庶言支。支者,取
同“飞锡”。宋张孝祥《送慈曼如金山迎印老住大沩》诗:“道人自有飞空锡,只载中泠十丈洪。”
同“鼠拖肠”。唐罗隐《投浙东王大夫二十韵》:“想望鱼烧尾,咨嗟鼠啮肠。”【词语鼠啮肠】 汉语大词典:鼠啮肠
《隋书.杨素传》:“素多权略……每将临寇,辄求人过失而斩之,多者百余人,少不下十数。流血盈前,言笑自若。及其对阵,先令一二百人赴敌,陷阵则已,如不能陷阵而还者,无问多少,悉斩之。又令二三百人复进,还如
同“壶中天”。明 邵璨《香囊记.题诗》:“开山种玉,点石成金。壶中甲子潜消,洞里乾坤不老。”【词语壶中甲子】 汉语大词典:壶中甲子
《大戴礼.曾子大孝》:“乐正子春下堂而伤其足,伤瘳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。门弟子问曰;‘夫子伤足瘳矣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,何也?’乐正子春曰:‘善如尔之问也。吾闻之曾子,曾子闻诸夫子曰:“天之所生,地之
见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。
参见:人胜
《易.解》:“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墙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。”后以“贯隼”喻指除奸佞凶暴之人。贯,射穿。唐敬骞《射隼高墉赋》:“士有五善斯在,载櫜有待,丽龟之知未忘,贯隼之诚勿改,幸文 武之不坠,希葑菲之必
贫穷是读书人的常事。 旧时勉人安贫乐道之语。语出《列子.天瑞》:“荣启期曰:‘贫者士之常也,死者人之终也,处常得终,尚何忧哉!’”《后汉书.独行传.范式》:“贫者士之宜,岂为鄙哉!”(宜:犹“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