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时还不算晚。语出《战国策.楚策四》:“臣闻鄙语曰:‘见兔而颐犬,未为晚也;亡羊而补牢。未为迟也。’”元.王子一《误入桃源》一折:“可惜刘阮二人尘缘未断,终有思归之心,那时节我再度他,未为晚也。”明.
话:即“说话”。唐宋人称说书为“说话”。 没有巧合的情节就不能成为说书人说故事的材料。语出《醒世恒言.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瑶琴坐于土墙之下,哀哀而哭。自古道:‘无巧不成话。’恰好有一人从墙下而过,那
同“湘灵鼓瑟”。唐 王初《自和书秋》诗:“湘女怨弦愁不禁,鄂君香被梦难穷。”
唐.张怀瓘《书断》下《能品》:“……将余比虞君,以虞亦不临写故也,但心准目想而已。闻虞眠布被中,恒手画肚,与余正同也。”据说,唐书法家虞世南常用指在肚上练字,苦学书法。后用为刻苦练字之典。宋.苏轼《苏
同“素女弦”。清曹寅《游仙诗》之十四:“素女哀弦彻夜弹,姮娥自耐九秋寒。”
《论语.雍也》:“子谓仲弓曰:‘犁牛之子骍且角,虽欲勿用,山川其舍诸?’”何晏集解:“犁,杂文。骍,赤也。角者,角周正。中牺牲,虽欲以其所生犁而不用,宁肯舍之乎?言父虽不善,不害于子之美。”后因以“骍
五代.王仁裕《开元天宝遗事》(卷下):“张九龄见朝之文武僚属趋附杨国忠,争求富贵。惟九龄未尝及门,杨甚衔之。九龄常与识者议曰:‘今时之朝彦,皆是向火乞儿。一旦火尽灰冷,暖气何在?当冻尸裂体,弃骨于沟壑
有禄位的官员,犯了过错,则罚以鞭刑。语出《书.舜典》:“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,金作赎刑。”孙星衍注疏:“庶人在官有禄者,过则加之鞭笞也。”《三国志.魏志.明帝纪》:“鞭作官刑,所以纠慢怠也。”
源见“孺子牛”。喻为百姓而劳瘁。赵朴初《感遇——为周总理而作》诗:“回首丘山,折齿孺子。”
源见“圯桥进履”。指答应在圯桥相会的诺言。清顾炎武《子房》诗:“遂赴赤松要,无负圯桥诺。”